根据省教育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全省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宿迁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依据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印发的《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等文件规定的条件和要求,按照《 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方案》,结合我校实际,制定宿迁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小组
根据宿迁市教育局宿迁市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文件要求,成立宿迁中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工作小组。
组长:张德超
副组长:王勋、徐士权、纪文杰、王爱斌、徐勇、王振文、臧其胜、邱明
成员:朱麟、陆威、赵加营、刘宏、谷利庭、王学松、严晓惠、黄朝松、梁建山、邱绍军、陈柱(语文)、刘长春、魏学广、蔡宏振、彭清峰、林利、左祥胜、梁书军、倪以章、袁琨、董世勇、苗启宏、王娟、尚斌
总体工作职责:研究、确定职称申报操作流程、评审工作要求、完善职称申报工作方案,协调解决申报、评审等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确定推荐人选。
具体工作分工如下:
处室、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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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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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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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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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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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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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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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教师述职、民主测评,年度考核、兑资等材料审核,聘请专家评审材料,牵头召开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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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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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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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爱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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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学方面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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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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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加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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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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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实施方案,完善申报工作方案,宣传动员,学习文件,收缴材料,培训整理材料要求,接受咨询,教科研材料审核,牵头召开会议,公示推荐人选,上报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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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教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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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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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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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材料审核,对申报教师进行师德评价(征求学生和家长意见、设立举报热线、随机电话抽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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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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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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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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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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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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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利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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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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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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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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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东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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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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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工会代表,完善申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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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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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建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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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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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全过程监督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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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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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朝松、梁建山、朱明航、邱绍军、陈柱(语文)、刘长春、魏学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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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文杰
王勋
王爱斌
臧其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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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主任、团队辅导员、课外活动小组指导教师等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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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科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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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宏振、彭清峰、林利、左祥胜、梁书军、倪以章、袁琨、董世勇、苗启宏、王娟、尚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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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士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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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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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规范操作
1.广泛征求意见,完善《 中小学专业技术人员高级教师资格评审推荐方案》,并将方案上报市教育局、市人社局审批。
2.组织申报教师学习《江苏省中小学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苏职称〔2013〕4号)、《关于做好2021年宿迁市中小学和中职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等有关文件精神,让教师了解申报职称的标准、要求,对标找差,对标努力。
3.按照省市文件要求,严格执行各环节程序,各环节预留充足的时间,保证申报工作顺利推进。
4.坚持“四公开”,即向教师公开我校的岗位指标数、申报教师公开述职、公开展示教育教学及教科研等方面实绩材料、公开推荐上报人选。
5.积极化解评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矛盾,对评审过程中发现或教师举报问题及时进行核查。
6.按照文件要求,按时上报材料。
三、加强监督管理
加强教师的诚信教育,建立教师诚信机制,对教师提供材料进行严格审核。对伪造谎报学历、资历、教学工作量、教育工作经历、科研成果、获奖证书等弄虚作假行为,实行“一票否决”。市教育局、学校纪检人员全程参与,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细化工作安排
为保障职称申报工作科学有序、规范公正,根据省市文件各环节的时间节点工作要求,制定如下工作安排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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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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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处室、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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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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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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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定职称评审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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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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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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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全市职评工作会议,征求市内职称评审专家意见,完善职称评审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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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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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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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处室、年级负责人会议,征求意见,继续完善评审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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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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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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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符合申报推荐条件,且愿意参加竞争推荐的教师座谈会,征求意见,进一步完善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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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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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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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研究完善职称申报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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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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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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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后职称申报工作方案上报市教育局、人社局审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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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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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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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完善评审推荐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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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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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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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发动,组织参评教师学习省市文件及评审推荐方案,申报材料规范性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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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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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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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我校的岗位指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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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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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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召开审核材料处室、年级负责人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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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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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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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申报,各处室、年级材料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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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处室、年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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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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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处室、年级集中审核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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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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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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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自评,准备申报材料、推荐人选公示表、个人述职报告、量化计分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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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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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缴、审核申报材料、推荐人选公示表、个人述职报告、量化计分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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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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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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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推荐人选公示表、个人述职报告、量化计分自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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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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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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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述职、民主测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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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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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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聘请专家,校内材料评审,量化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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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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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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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材料公示、量化计分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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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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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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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拟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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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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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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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拟推荐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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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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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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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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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科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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