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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网站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罗淮 2019/9/17 点击814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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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中委字(2019)16号签发人:王孝玲

关于印发《 网站安全管理相关规定》的通知

各支部、各部门、各年级:

现将《 网站安全管理相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贯彻落实。

附件: 网站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2019917


附件:

网站安全管理相关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官网的运行和信息安全工作,经研究,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党政办负责学校网站的版面设计、栏目设置、信息更新和信息监测、网站的建设维护、日常运行、信息安全、故障处置等工作;各年级(部门)主要负责相应栏目内容的信息更新和信息安全等工作。

第二条根据“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学校网站实行分工负责制,其中学校官网下设各栏目的上传内容由所属责任部门审核发布,所有稿件均需署上撰稿人和审核人姓名,撰稿人和审核人对该稿件的内容负责;“ ”栏目由各年级(部门)报送党政办发布,党政办主要负责宏观管理,审核信息内容并协助发布、更新信息和日常维护等。

第三条各部门、年级通讯员账号由党政办统一分配,专人专号,并随着人员变动及时作出调整。

第四条学校网站信息发布程序为:通讯员撰写稿件——相关部门或年级负责人审核——党政办负责人审核——网站信息发布人员发布。

第五条网站安全由党政办安排责任心强、业务水平过硬的人员负责。每天至少巡查一次,及时发现并处理相关问题。存在网络安全隐患的,须及时向党政办及分管领导报告,并由学校视情况向上级部门汇报。如有必要,先关闭相关网页、功能,同时按程序汇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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